贵州省朝朝栖栖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文化娱乐经纪;文化活动服务;演出经纪;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;商业活动组织;广告发布服务;道具服务;美工服务;广播电视节目制作;电影发行;舞台灯光、音响设备安装服务;艺术表演场馆管理服务;音响经济代理服务;策划创意服务;群众文体活动;商业活动的策划,影视策划。录音制作;体育竞赛组织;营业性文艺表演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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