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腾隆家和工程劳务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建筑工程劳务分包;市政工程、公路工程、环保工程、桥梁工程、隧道工程、绿化工程、土石方工程、拆除工程、涵洞路基工程、钢结构工程、水电工程、城市道路工程;机械设备租赁;砂石料销售;普通货物运输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。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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