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志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科技推广及应用;医疗技术开发、推广、转让及信息咨询服务;销售自行开发产品;计算机系统、应用软件开发;模型设计、包装装潢设计;教育信息咨询服务;美术工艺品设计、电脑动画设计;企业策划、设计制作;企业管理咨询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不含营业性演出);文艺创作;承办展览展示活动;会议服务;影视策划;翻译服务。)
工商信息
信息推荐
数据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