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宏创伟工程运输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运输服务(不含危险品);建筑工程劳务总承包、分包、散包;劳务服务(不含劳务派遣);市政工程、桥梁工程、土建工程、房建工程、道路工程、水利水电工程、绿化工程、环水保绿化恢复工程、钢结构工程、隧道工程、土石方工程、水电安装工程、农田水利开发工程、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;亮化工程;机械设备租赁;苗木、果蔬、中药材种植及销售;销售:机械设备、建筑材料、装修装饰材料、五金交电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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