罗甸兴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劳务服务(不含劳务派遣);家政服务;物业管理;礼仪服务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电子、机械设备维护(不含特种设备);市政设施管理;园林绿化工程施工;工程管理服务;电力设施器材销售;土石方工程施工;对外承包工程;建筑材料销售;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;五金产品零售;安防设备销售;企业形象策划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许可项目:输电、供电、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、维修和试验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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