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昌武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建筑劳务分包(不涉及劳务派遣及对外劳务合作),土石方工程、房屋建筑工程、市政工程、公路工程、防水防腐工程、园林绿化工程、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施工;建筑物水电安装,拆房工程(爆破除外),河道疏浚,防水防腐工程施工、钢结构工程施工;建筑工程机械租赁;水利工程施工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工商信息
信息推荐
数据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