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南苑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销售工艺品;销售文化用品;销售花卉;承办展览展示活动;市场调查;打字复印服务;礼仪服务;模特服务;电脑晒图服务;电脑动画设计;工艺美术创作;摄影摄像;装饰工程;舞蹈培训;企业形象策划;动漫创作;美妆造型;庆典活动;舞台造型策划;室内设计;墙体彩绘;预包装食品、烟草制品、酒类零售;室内娱乐活动;桌游服务;餐饮服务;酒店管理;建筑劳务工程分包;住宿服务。(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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