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晨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汽车新车、二手车销售;汽车修理与维护;汽车配件、装饰品、清洁保养用品、安全用品、车用工具、电子电器产品、润滑油的批发及零售;汽车保养、美容及洗车服务;汽车相关信息咨询;汽车及汽车设备租赁;普通货物道路运输(除危化品)。(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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