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捷诚市政维修维护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许可项目:道路货物运输(不含危险货物);建设工程施工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机械设备租赁;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;市政设施管理;交通设施维修;汽车拖车、求援、清障服务;机动车修理和维护;园林绿化工程施工;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;工程管理服务;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;装卸搬运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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