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江投生态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许可项目: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;城市建筑垃圾处置(清运);餐厨垃圾处理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一般项目: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;城乡市容管理;城市绿化管理;市政设施管理;建筑物清洁服务;家政服务;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;打捞服务;固体废物治理;城市公园管理;游览景区管理;运输设备租赁服务;机械设备租赁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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