荔波金财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酒店管理、酒店运营、会务服务,商务咨询服务(不含投资、融资理财咨询业务,不得从事非法集资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金融活动,不得从事未经批准的金融活动);物业管理,酒店形象策划,酒店设计咨询,停车场(库)管理,停车场信息系统服务、会展服务,会所管理,公共关系咨询、摄像服务,公关活动策划,品牌管理咨询,企业形象策划,企业管理咨询,婚庆礼仪服务,展览展示服务,保洁服务,厨房设备、酒店设备、日用百货销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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