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省三丰琴苑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中乐器制造、生产乐器及配件、古琴技术开发、销售古琴及配件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、承办展览展示、组织文物鉴定、组织文化艺术培训、开设公益讲堂、工艺品设计、服装设计、家具设计、采集天然生漆、文艺表演、餐饮服务、住宿、销售食品。(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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