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省嘉晨景观艺术工程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景观艺术设计;雕塑制作;园林绿化工程、园林古建工程;建筑装修装饰工程;市政公用工程;河湖整治工程设计、施工、维护;假山喷泉、景观灯制造、安装;花卉、树木种植及销售;展览展示服务;艺术品、工艺品销售。(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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