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峰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;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;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;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;环保工程专业承包;防腐工程专业承包;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;消防设施总承包; 土石方工程施工总承包;公路工程施工承包;建材(不含木业)、金属材料、磷矿产品、五金、家电、预制构件加工;绿化工程总承包;装修工程;房屋拆迁服务(除爆破)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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