黔南州星岸文化艺术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语言能力、艺术、体育、少儿主持(除学科内教育)、少儿心理咨询、科技培训活动、家政服务、音乐创作、制作、改编、音乐MV创作、制作;多媒体开发;平台开发;网店运营;平面设计;技术服务(包括维护软硬件、维护系统解决方案);活动策划;乐器销售和租赁;文化用品销售 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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