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金逸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许可项目: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;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;互联网信息服务;网络文化经营(仅限音乐);互联网游戏服务;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(经营类电子商务);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;基础电信业务;电子认证服务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一般项目: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;技术进出口;网络技术服务;软件开发;软件外包服务;信息技术咨询服务;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)
工商信息
信息推荐
数据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