黔南路通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建筑劳务分包,土石方工程,地基工程,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,房屋维修,房屋拆除工程(爆破工程除外),防水工程,幕墙工程,市政工程,公路工程,水利水电工程,通信工程,电力工程,矿山工程(除爆破),钢结构工程,消防设施工程,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,桥梁工程,建筑机电安装工程,隧道工程,输变电工程,电子与智能化工程,河湖整治工程,地质灾害防治工程,管道工程,房屋建筑工程,园林绿化工程,防水防腐保温工程,清洁设备租赁及服务。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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