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旺利建设劳务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房屋建筑工程施工;电力工程施工;公路、隧道、桥梁、土石方工程施工;市政工程施工、设计咨询;机电设备安装检修维护、电力线路检修及维修;光伏工程施工;风电工程施工、新能源工程施工;消防工程施工;充电桩充电站工程施工;劳务工程总承包;电子智能化建设、通信工程建设;通信器材代购代销;通信软件开发及技术咨询;电气产品销售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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