黔南州一路通旧机动车交易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二手车交易市场、二手车收购及销售、二手车抵押咨询、二手车信息咨询、汽车美容(不含洗车服务)、进口车销售、汽车装饰品、汽车用品、汽车及摩托车零配件、机动车维修、代办机动车过户、挂牌、代办机动车年审、汽车租赁、机动车驾驶证代办业务、汽车租赁服务,二手设备销售,二手机械销售 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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