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清源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土石方开挖;水库工程建设;高速公路建设;市政设施建设;土木建筑工程分包;水利工程分包;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分包;环保工程分包;水电安装工程服务;建筑施工材料销售;土石方工程施工;房屋建筑工程施工;水电安装;边坡处理;公路工程施工;房屋拆除工程施工(不含爆破);市政工程施工;机械设备租赁;园林绿化;灯光亮化;水泥制品销售;公路硬化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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