雷山县常乐燃气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永乐第一分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许可项目:燃气经营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一般项目: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;烘炉、熔炉及电炉销售;五金产品零售;家用电器销售;食品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;建筑材料销售;日用百货销售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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