榕江县家品茶叶有限责任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茶叶种植;日用百货销售;农副产品销售;食用农产品零售;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(象牙及其制品除外)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劳务服务(不含劳务派遣);业务培训(不含教育培训、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);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;食品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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