榕江县塔石怎东村级集体经济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土木建筑工程、土石方工程、路灯照明工程;建筑劳务服务;普通货物运输;商业贸易投资代理、项目投资管理、广告设计;旅游开发及产品营销;工艺品研发及民族服饰加工销售;铝合金门窗加工及销售;苗木、蔬菜、中药材、茶油、食用菌、水果种植及销售;家禽、牲畜、水产、桑蚕养殖及销售;农副产品开加工及销售;餐饮、住宿;预包装食品、百货批发及零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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