榕江县恒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工程项目投资、实业投资、商业贸易投资、贸易代理;劳务输出;建筑劳务服务;乡村旅游开发及营销;工艺品研发及民族服饰加工销售;建筑工程、土木工程、土石方工程、公路桥梁工程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;道路货物运输;蔬菜、中药材、水果种植及销售;家禽、牲畜、水产、桑蚕养殖及销售;农产品加工及销售;木材加工及销售;砂石销售;教育咨询服务;餐饮、住宿服务(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)
工商信息
信息推荐
数据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