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斗笠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民族现代文化传播演出、影视编辑、音乐制作编辑、文化活动策划、庆典策划、舞台、灯光、音响、广告设计、舞蹈、音乐、乐器培训、乐器销售、旅游娱乐卡拉OK经营、舞台设备租赁、服装乐器租赁、展览展示服务、手绘壁画设计、园林绿化工程、花卉种植销售、工艺品销售、餐饮美食、农产品销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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