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黎平红米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农业科技开发、咨询服务;农业土地改造工程;瓜果、蔬菜、农作物种植及加工、销售;畜牧、家禽、水产养殖、销售;山泉水生产、包装、销售;电子商务、网络技术服务;软件开发;网络营销;商品运输、配送、仓储、包装、搬运、装卸以及相关的物流信息服务;农产品深加工、销售;食用油、米加工、销售;预包装食品销售;保健食品销售;水生植物种植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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