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江县交下村振兴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谷物种植;油料种植;薯类种植;蔬菜种植;花卉种植;园艺产品种植;水果种植;茶叶种植;中草药种植;农产品的生产、销售、加工、运输、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;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、使用;中草药种植(除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);谷物种植(除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);园艺产品种植(除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);蔬菜种植(除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);水果种植(除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);花卉种植(除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);畜禽委托饲养管理服务;城乡市容管理;建筑物清洁服务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许可项目:水产养殖;天然水域鱼类资源的人工增殖放流;动物无害化处理;住宿服务;餐饮服务;小餐饮、小食杂、食品小作坊经营;餐饮服务(不产生油烟、异味、废气);酒吧服务(不含演艺娱乐活动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工商信息
信息推荐
数据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