岑巩县公共资源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全县市政公共资源的经营与管理;路内临泊、停车收费服务;垃圾污水处理服务与管理;城市绿化;殡仪服务及墓建的管理;专业批发市场开发与商铺置业、物业管理;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维护;户外广告经营;城市公共设施的经营管理;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品采购业务、公共接待用品经营、公交;电子商务业务。(以上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件开展经营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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