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平县福众出租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许可项目:城市公共交通;道路旅客运输经营;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一般项目:运输设备租赁服务;租赁服务(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);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;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;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;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;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;充电桩销售;汽车新车销售;汽车销售;汽车零配件零售;汽车装饰用品销售;机动车修理和维护;广告制作;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发布;停车场服务;洗车服务;专业保洁、清洗、消毒服务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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