黔东南清远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园林工程施工、园林景观设计、林业工程,土地整理,苗木、种子、花卉、盆景、草坪植物材料的生产经营,园林园艺展览,室内装饰装修,园林园艺机械,喷灌工程、灯具、五金电器、瓷砖、卫生洁具销售,计算机培训。(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,需许可的凭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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