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魅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婚庆礼仪服务;广告制作;电影摄制服务;广告发布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;礼仪服务;摄影扩印服务;电影制片;专业设计服务;平面设计;婚姻介绍服务;数字广告制作;家政服务;业务培训(不含教育培训、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);教育咨询服务(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);机动车驾驶员培训;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;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;租赁服务(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);服装服饰出租;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;文艺创作;体育中介代理服务;市场营销策划;信息咨询服务(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);销售代理;企业形象策划;市场调查(不含涉外调查);专业保洁、清洗、消毒服务;企业管理;打字复印;数字广告发布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)
工商信息
信息推荐
数据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