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宏创环卫服务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环卫服务,环保净化工程,环保设施及设备安装,城市污水管道建设维护;化粪池管道疏通服务,环保科技技术推广服务,技术咨询、技术指导;餐厨垃圾与废弃物回收与加工处理,餐厨污水处理,厨房油水分离器安装与服务;家政服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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