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新辉广告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平面设计、室内设计、景观设计;写真、条幅、LED显屏设计、制作;广告设计、制作、发布;标识标牌设计、制作;室外摄影服务、企业形象、品牌策划、礼仪庆典策划、展览展示服务、庆典礼仪服务、公关活动策划、标书制作;广告器材、照明器材、金属材料、工艺礼品、办公用品的销售;工程防护栏、围栏以及钢结构制作安装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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