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虹顺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汽车拖车、求援、清障服务;机动车修理和维护;洗车服务;充电桩销售;汽车旧车销售;二手车鉴定评估;停车场服务;食品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;保健食品(预包装)销售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许可项目:烟草制品零售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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