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三槐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建设工程设计;建设工程施工;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;文物保护工程施工;文物保护工程设计;广告设计、代理;市场营销策划;专业设计服务;对外承包工程;工程管理服务;水利工程建设监理;市政设施管理;公路工程监理;消防技术服务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;文物文化遗址保护服务;施工专业作业;园林绿化工程施工;住宅室内装饰装修;建筑劳务分包;人防工程设计;建设工程施工(除核电站建设经营、民用机场建设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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