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鸿源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建设工程施工;园林绿化工程施工;停车场服务;土石方工程施工;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;城市建筑垃圾处置(清运);物业管理;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;建筑物清洁服务;金属门窗工程施工;住宅室内装饰装修;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;建筑劳务分包;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;文物保护工程施工;建设工程设计;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工商信息
信息推荐
数据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