黔东南州东方雨虹防水工程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销售:建材、装饰材料、防水材料、防腐材料、保温材料、五金交电、普通化工产品(不含危险化学品);建筑防水工程;防腐保温工程;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;水电安装工程;建筑结构防水补漏;房屋建筑工程施工;建筑工程后期装饰、装修和清理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工商信息
信息推荐
数据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