黔西南州民鸿劳务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工矿工程建筑;施工劳务;建筑工程、建筑装修装饰工程、市政公用工程、防水防腐保温工程、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、建筑机电安装工程、土石方工程、钢结构工程、公路工程、水利水电工程、隧道工程、环保工程、消防设施工程(以上工程类项目未经许可不得开展经营活动)、园林景观绿化工程、通信工程;土地整治服务;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;机电设备销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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