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龙县金鸿燃油有限责任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生物质燃料加工;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装备销售;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;生物质液体燃料生产工艺研发;专用化学产品制造(不含危险化学品);专用化学产品销售(不含危险化学品);非食用植物油加工;非食用植物油销售;木炭、薪柴销售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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