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金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胶凝材料、混凝土与砂浆、建筑钢材、墙体与屋面材料、防水材料、建筑塑料、木材及装饰材料、绿化改造、保护生态环境、改善城市生活环境的重要措施,吊顶,墙、柱面工程,楼、地面饰面,门窗、装饰屋面工程、楼梯扶手、细部装饰工程,室内外水电安装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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