黔西南州铭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房屋建筑工程、市政工 程、公路工程、钢结构工程、幕墙工程、防水保温工程、地基基础工程、边坡防护工程、亮化照明工程、水利水电工程、园林绿化工程、环保工程施工,建材销售,电气设备、暖通设备、机电设备、建材装饰材料销售,建筑工程服务,室内外装饰装修设计施工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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