普安县正硕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种植及销售:茶叶、蔬菜、水果、生姜、马铃薯、辣椒、高粱、大豆、花生、砂仁、核桃、金秋砂糖橙等经济农作物;养殖及销售:鸡、猪、牛、鹅、羊、鸭、长毛兔等;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及指导、技术咨询和交流活动;组织收购、销售成员生产的产品;开展成员需要的运输、储藏、加工、包装等服务。(涉及许可经营项目,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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