黔西南群越传媒广告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室内外装饰设计、室内外装饰施工;园林设计、施工,暖通工程设计施工、建筑工程、安防工程、防水工程、绿化工程、钢结构工程、电气工程、排水工程(凭许可证经营);大小型广告工程及钢架结构喷绘写真各类发光字体;文化艺术交流策划,舞台艺术造型策划,企业形象策划,会议服务,展览服务,广告设计、制作、代理及发布;文化演出服务;婚庆礼仪服务;舞台灯光、音响租赁;预包装食品、散装食品销售;游艺娱乐场所经营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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