普安县阳照坡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农业技术开发、推广及咨询服务;果树培育、林木培育、果树种植销售;农作物、蔬菜、瓜果、苗木种植销售;中药材种植销售;畜牧业、农业项目开发、建筑、运营、管理;园林工程、运输、水利工程施工;果蔬采摘;销售:木材加工销售,化肥、农产品、农业机械;土地治理;农田灌溉服务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工商信息
信息推荐
数据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