普安县青山镇高箐村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组织采购、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;组织收购、销售成员生产的产品;开展成员所需的运输、贮藏、加工、包装等服务;引进新技术、新品种、开展技术培训、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;畜禽养殖、中草药种植、果蔬种植、农作物种植。依法须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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