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普民茶业发展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农产品加工;茶叶种植与加工;茶机械茶具生产;生态茶园建设;苗木种植;农业高新技术研发;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(含茶叶)兼散装食品(含茶叶);肥料、农药的销售;茶文化展示与交流;茶产业新产品研发、技术成果转化、技术服务、技术咨询;茶叶与食品检测,农业行业项目咨询,农业行业认证咨询,特许经营与连锁加盟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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