普安县福祥林商贸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五金交电、橡胶制品、建筑材料、服装鞋帽、照明电器、化工原料及产品(除危险品),建筑防水防漏材料、水泥制品、电线电缆、消防设备、机电产品、各种标配件;水泥及水泥制品的生产销售;钢材加工及销售,配电箱制作与销售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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