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西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兴义分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【(1)高度200米以下的工业、民用建筑工程;(2)高度24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。】;2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;3、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;4、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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