兴义市万驰建筑工程服务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房屋建筑工程、市政公用工程、公路工程、地基与基础工程、消防设施工程、机电安装工程、水利水电工程、建筑装修装饰工程、钢材结构工程、环保工程设计与施工;土石方、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;安防工程设计、施工、维修;砂石、建筑装饰材料、钢材、砖、涂料、门窗、五金交电销售;机械设备租赁及销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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