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艾拉管家家政服务有限公司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家政服务;物业管理;专业保洁、清洗、消毒服务;房屋拆迁服务;建筑物清洁服务;总质量4.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(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);包装服务;母婴生活护理(不含医疗服务);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;业务培训(不含教育培训、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)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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